报考文件

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21-08-10[字体:]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题型

1023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客观题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客观题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客观题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客观题

1024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主、客观题混合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主、客观题混合

2.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23

8:0012:00

基础考试(上)

客观题

14:0018:00

基础考试(下)

客观题

1024

8:0012:00

专业考试(上)

主、客观题

混合

14:0018:00

专业考试(下)

主、客观题

混合

3.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24

8:0011:00

专业考试(上)

主、客观题

混合

14:0017:00

专业考试(下)

主、客观题

混合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21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相关规定执行,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1231日。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8119:00819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8119:00820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工作或居住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点击“签署”告知承诺(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粤发改规〔20193号、建注〔201919号、建计〔201887号、建计〔201682号、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告2016年第1号、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通告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18号的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考试名称

基础考试收费标准

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客观题

主、客观题混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

69/

73/

77/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69/

70/

7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69/

75/

80/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69/

73/

77/

注册电气工程师

(供配电)

69/

70/

74/

注册化工工程师

75/

75/

80/

注册环保工程师

75/

75/

80/

注册土木工程

岩土

69/

69/

80/

注册土木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78/

80/

85/

注册土木工程

道路工程

75/

70/

74/

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88/

85/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69/

77/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80/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10189:001022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个人信息,如发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考试有关事项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成绩查询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21月上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参加基础或专业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考生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基础成绩单的,资格证书或基础成绩单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基础成绩单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11号)精神,对我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合格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电子证书。

九、注意事项

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和考试所在地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参加考试。请留意关注广东人事考试网和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12345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韶关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0751-8602028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308330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0750-3873700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阳江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人社局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0663-8233640

云浮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