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2014年度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8[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对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的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 鉴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全国统一阅卷方式,“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光盘随本通知一并下发。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并抓紧做好各级别、各专业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