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2014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8[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4年度物业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安检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专业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物业管理师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分

60分

物业经营管理
物业综合管理能力
   物业管理实务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知识 100分 6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参加考试人员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15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