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2014年度药学(初、中级)】关于公布2014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5[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2014年度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数据统计分析,现将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  目

合格线

科  目

合格线

药事管理与法规(初级)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中级)

60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60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60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60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60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60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60

药学专业知识(初级)

60

药学专业知识(中级)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初级)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中级)

60

制药专业知识(初级)

60

制药专业知识(中级)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初级)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中级)

60

   

   

 

 

 

 

 

    二、2014年度广东省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合格人数3484人,中级资格合格人数2003人。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rsks.gov.cn)查询本人成绩。

    三、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按考务文件要求,审(复)核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料,并将报考资料和审核情况报告及时报送省人事考试局。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提交资料通知,由省人事考试局在网上公布。

 

 

附件:1. 广东省2014年度药学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 广东省2014年度药学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