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关于2015年上半年软考(水平)考试 和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03[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和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各级别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45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

    (二)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科 目 名 称

合 格 标 准

试 卷 满 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66 11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96 16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66 11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72 120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核准相应数据 ,填写《2015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情况统计表》(附表1),并于8月21日前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二)请各地根据上述合格标准,对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各科目成绩进行复核,经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数据核对后,填写《2015年度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附表2),并于8月21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