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2015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5[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20

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90

15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72

120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有关要求

    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 ,并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9月8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