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标准

【2017年度审计(初级、中级、高级)】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与审计师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8号),现就2017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与审计师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两个级别考试的合格标准是《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生可在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审计考试专区(www.icnao.cn/auditexam)查询考试成绩。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试机构通过审计署考试中心考试管理软件接收考试成绩(不再下发考试成绩数据盘)。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的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及时将证书发放给考试合格人员。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冰 025 58192116

                  凌涛   025 58318127

 

 

 

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