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引
考后审核
【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关于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11月17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6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140分 |
84分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120分 |
72分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22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各市考生的考后复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执行;报考对象为建设项目中对重要设备形成过程中的质量、进度等环节工作进行控制、见证、检验和审核的设备监理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考全科(四科)报考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附件4)。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11月30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统计表、不合格人员统计报表、逾期未交表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6年注册设备监理师专业考后复核人员名单
(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