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后审核

【201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关于201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字体:]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1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84分(试卷满分均为140分),《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81119日至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40号)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报考条件要求的,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7.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9.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1210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表、不合格人员及逾期未交表人员报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2.201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人员名单(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