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引
考后审核
【2018年度注册测绘师】关于2018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通知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8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8年11月9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8年度注册测绘师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暂定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19日至2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执行。
(一)报考对象
报考对象为在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中,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全部科目(3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12月10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报表、不合格人员报表及逾期未交表人员报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工作简历表
5.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