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引
关于发放2017年度下半年翻译(口译二级、 三级)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有关考生:
定于11月6日至9日发放2017年度下半年翻译(口译二级、三级)专业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名称:翻译专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人员:在广东省报名参加2017年度下半年翻译(口译二级、三级)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考后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
三、证书领取办法:证书持有人本人领取的,凭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凭代领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证书发放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五、发证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