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3[字体:]

各市考试机构和广大考生:

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试卷目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8619日至 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省人事考试局服务大厅送交资料

我省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材料受理的具体联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网站公布为准,见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附件2),请自行下载核查。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信息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18.jsp补打))。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4),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713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表、不合格人员及逾期未交表人员报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附件:1.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现场受           理一览表

          2.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省直) 

          3.考生报考承诺书

          4.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