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0[字体:]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函〔201848号)精神,现就广东省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专业今年暂不开考),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具体的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1027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客观题

1028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客观题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全省在广州、深圳、佛山、汕头、河源、东莞和茂名市设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说明》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参加2个科目考试条件(级别为免二科)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2个基础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个专业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增报专业考试条件

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1231日。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一)报名和缴费

1.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录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88229:00-9617:00

2.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按56元收取,《建设工程计价》科目按66元收取,《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按74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录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以及填写《工作简历表》(附件3)。已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录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上传成功,将无法修改,务必请本人谨慎操作。

新注册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及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等信息。

6.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的规范管理。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81022 9:00-1026 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2.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增报专业考试的人员,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增报专业)。

为保证新旧考试平稳过渡,原参加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其考试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办法顺延至2020年,此部分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报考专业,若变更专业则按新考生报考。

3.《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含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2个专业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4.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5.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6.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7.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使用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写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7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7版)、《建设工程计价》(2017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7版)。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核查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核查

考生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核查申请(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资格复核通知在广东人事考试网www.gdrsks.gov.cn公布);各市报名点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以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全科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附件5)。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6)。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和各市考试机构领取证书。省直报名点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发放,各市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九、考生报名及考务咨询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

020-83543605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新美路2号)培训楼2

0754-88329783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一楼大厅

0751-8607083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

0762-3687298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0753-2128459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0752-2872708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

0660-3393252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二楼

0769-22203889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082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

0750-3873700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七楼

0662-3165253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

0668-3916623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0758-2271231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

0763-3366674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0663-8233640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

07668818280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020-37605711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工作简历表

4. 广东省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

5.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6. 代办委托书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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