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引
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7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1月16日 | 上午9:00-12:00 |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 主观题 |
(二)考区设置
此次考试在广州市设置考区,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 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9月12日16:00-9月23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12日16:00-9月24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地市”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市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人考中心函〔2019〕41号规定,按每人74元收取。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2019年11月11日 9:00-11月15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在11月15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须在9月23日前向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提交证明材料(附件1),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报考人员可在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免费下载。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试卷进行雷同甄别,凡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有关规定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0年1月中旬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有关规定
考生通过应试科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六、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成绩合格证明发放和查询
成绩合格证明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上通知。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发放进度和进行证书查询验证。
八、咨询服务电话
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
交材料要求
2. 咨询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