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引
201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9年度经济、翻译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考试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号)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粤人考〔2019〕28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分为口译考试和笔译考试两种形式,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个语种,每个语种均分为一、二、三级。2019年下半年翻译口译、笔译考试全部采用机考方式。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下半年口译和笔译考试的各语种、级别、科目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 类型 | 考试时间 | 考试级别、科目、语种 | 考试 方式 | |
口译 考试 | 11月16日 (周六)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机考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英、俄、德、西)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俄、德、西)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英、俄、德、西)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英) | |||
笔译 考试 | 11月17日 (周日)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英、俄、德、西) | |
13:30-16:30 | 一级《笔译实务》(俄、德、西) | |||
二、三级《笔译实务》(英、俄、德、西) |
注: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试地点设在广州,考点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3〕2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17号)规定执行。
(一)报考一级翻译考试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报考二、三级翻译考试条件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不限制报名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三)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1,加盖学校公章)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253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2。
2. 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对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凭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报考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口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口译考试”,笔译考试的报名入口为“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19年9月4日9:00-9月1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4日9:00-9月19日17:00。
(一)报考人员注册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填报信息
1.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和《报考须知》,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地市”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市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2. 符合一级翻译以及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2款的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需上传相应的电子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已取得的二级翻译证书)。
3.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条件第1款的人员,在完成信息填报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时,还需上传《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三)签署承诺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后,阅读《报考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点击“提交”签署《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收费标准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外文考办字〔2016〕6号规定,一级口译考试每人50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考试每人每科177.5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每人每科477.5元,三级口译考试每人每科160元;二级、三级《笔译综合能力》科目66元,一级、二级、三级《笔译实务》科目90元。
(五)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 2019年11月11日 9:00-11月15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要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须在11月15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
(六) 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须在9月18日前向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现场提交证明材料(附件3),核查无误后,方可缴费。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生在考试间隔期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考生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考生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
(二)本次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
(三)考生可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通过翻译考试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四)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考试使用的黑色墨水笔由考点统一提供,不得将具有(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等功能的工具及规定以外的考试相关资料带至考场座位。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五)考生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考生不得进入口译考场;口译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译考场;笔译考试开考2个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
(六)在口译考试开始作答之前,考生须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等。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难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试无法正常完成的,考生可申请免费参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译考试。
五、成绩查询及有关规定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结束60日后,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net.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有关规定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一级翻译以及二级翻译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七、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全科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网上通知。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证书”栏目查询证书发放进度和进行证书查询验证。
九、咨询服务电话
报考期间,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4)。
附件:1. 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
2.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253所)
3.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现场提
交材料要求
4. 咨询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