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发布时间:2021-04-19[字体:]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级别、时间、科目和题型

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一级

6月19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客观题

6月20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级

6月19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

客观题

14:00-16:3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客观题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有关规定执行。注册计量师分为一级注册计量师和二级注册计量师。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考全科条件

  (1)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2.免一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并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条件

  1.考全科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2.免一科条件

  符合上述考全科条件,并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工作年限按照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工作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 当年度的2021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

  (四)港澳台居民报考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4月29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4月30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区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工作或居住所在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粤发改规〔2019〕3号和人社厅函〔2015〕278号规定,一级注册计量师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主观题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二级注册计量师按每人每科63元收取。

  如需开具纸质票据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2个工作日后前往在线缴费时所选缴费通道对应的代收银行网点现场办理,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公示公告栏目下“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公众非税在线缴费指引”(http://rsks.gd.gov.cn/zwgk/gsgg/content/post_2635500.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1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为主观题科目,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8月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1.一级注册计量师

  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2.二级注册计量师

  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0号)精神,对我省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制作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电子证书

  合格人员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https://ggfw.gdhrss.gov.cn/zjzsh/)查看证书上线状态,并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也可在“粤省事”平台的“我的证照”栏目添加、出示本人的电子证书。

  (二)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广东省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等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用户名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82.92.48.72:82/)在线申办。

  附件: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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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02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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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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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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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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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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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1-860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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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商务小区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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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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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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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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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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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人社局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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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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