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租车服务公告
一、采购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采购内容:购买服务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租车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150000元/年
五、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次开展的采购项目通过询价方式采购,确定2家汽车租赁服务资质供应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定量、不定期租用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和大巴车,以实际产生费用结算,不超过当年的预算费,车辆使用范围在广东省内,每次用车的时间和行程按照需求执行,须提前不少于10分钟到达用车点。
2.报价:租车公司按照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和大巴车分别报价。(报价表)
3.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额月结算。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起止日期以正式签订的合同所确定的日期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或体现2023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材料)
5.供应商提供车龄4年以内、行驶里程不超15万公里(超限车辆不予认可及使用)、车容车貌新颖整洁、技术性能良好的小轿车、商务车、中巴车和大巴车各8台或以上数量。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使用的各类车况和运营资质须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和车辆均为广州(粤A)牌照的车辆。
6.供应商须为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每辆车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每个座位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100万)等,保险期限至少应涵盖服务期。
7.供应商需承诺自有10年或以上驾龄,年龄50岁或以下身体健康且无犯罪记录的驾驶员8人或以上。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联系事项:
1.联系人(采购申请人):赵先生
2.联系电话:020-37605260
3.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