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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站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7日 [字体: ] [打印文章]

  广大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288号)精神,现就广东省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5月18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客观题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客观题

 5月19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客观题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主观题

  二、考试地点

  全省考试地点设在广州市,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执行。

  (一)报考全部科目(4科)考试条件(级别为:考全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附件3)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附件3)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附件3)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附件3)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级别为:免2科)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四、报名和报考流程

  按照规定,报考人员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和缴费

  1.该项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报名登陆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报名,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8日9:00-3月20日17:00。

  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9号)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18号规定,客观题按每科66元收取,主观题按每科70元收取。

  (二)报考流程

  1.用户注册和电子照片上传。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上传电子照片,并签订《考生报考承诺书》(附件1)。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上传成功,将无法修改,务必请本人谨慎操作。

  新注册的考生在上传照片前,请先在报名网站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对照片进行处理,再将审核通过(转换后)的照片上传。照片格式要求:本人近期彩色标准一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转换后的照片小于15K。

  2.报名信息填报和确认。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进行信息确认。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审核不合格的,后果自负。

  按照属地报考的原则,凡省直(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属单位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名。

  3.报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按照规定,在未确认报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结束后提出报名信息修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予受理。

  为便于考生找回用户名、密码,修改注册信息,限制代报名行为,网上报名平台在用户注册或登录过程中,检查考生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则可以绑定该手机。绑定手机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机号码登录系统,接收系统向绑定手机发送验证码进行身份验证,通过验证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户名、重置密码和修改注册信息。

  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过考试且有科目合格的,请认真核对档案号是否与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则无法滚动计算成绩。出现该种情形时,考生可在缴费前联系所在地考试机构要求修改;考试结束后,再提出档案号信息合并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予受理。

  4.报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传、信息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后,请下载并打印《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打印将不再修改任何信息,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的下载和打印。

  5.缴费。该项考试全国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再次确认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等信息。

  6.报名表的规范管理。网上缴费前,考生应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及相关资料。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已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9年5月13日 9:00-5月17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该项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开考前务必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到场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

  5.考生在考试期间,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考生有义务保管好自己的答题信息,防止被他人抄袭。

  6.考试用书可登陆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征订,联系电话:020-83392060、37086860。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核查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9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核查

  考生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向报考地考试机构提交成绩核查申请表(附件4),逾期不予办理。

  七、考后资格复核

  考后资格复核实行属地管理,谁复核谁负责。省直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省人事考试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广东人事考试网rsks.gd.gov.cn)负责;各市报名点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资格复核工作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考试成绩公布后,以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全科考试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要按照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附件5)。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6)。具体复核时间以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的通知为准。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省和各市考试机构领取证书。省直报名点合格证书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发放,各市合格证书由所在地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领取时间请留意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九、联系方式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020-37605711。

  各地市考试机构联系电话由各市向社会公布。

  附件:1. 考生报考承诺书

  2.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

  名表

  3.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4. 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

  绩核查申请表

  5.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6. 代办委托书

      

      附件1-6.rar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