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遴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质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3家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服务需求
完成政府采购全过程代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布招标的信息,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处理招标过程中的询问、质疑和投诉事宜,办理中标手续,协助合同签订,其他与招标相关的事宜等。
三、报名条件
报名代理机构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一)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提供可查询核实的备案资料);
(三)在广州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以公司具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认定,公司员工人数认定以劳动合同、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认定),办公场所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证明资料);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六)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发票或银行纳税转账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证明,三种凭证其中任一种即可);
(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或交纳社保的银行转账凭证或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三种凭证其中任一种即可);
(八)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且不允许入选单位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各报名代理机构需于2023年11月7日17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详见附件1)、法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授权委托书(自拟)发送至我局经办人员邮箱ksj_wxh@gd.gov.cn,报名时间以邮箱送达时间为准。同时,请各报名代理机构需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邮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联系人:伍小红 020-3760763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入选代理机构的确定
我局将对报名参加遴选且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遴选,主要考核代理机构的综合资质、相关业绩、收费标准、人员投入及其资质情况、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等(详见附件2)。代理机构按照最后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序前3家的代理机构为广东省人事考试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参与本次遴选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家数多于3家的取前3家,若出现同分导致前3名代理机构数量超出3家,则对其中末位同分者进行编号,摇号摇取,选出入选者;若实际报名参与遴选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代理机构家数≤3家的,则按报名先后确定)。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项目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告“三、报名条件”中要求的资格文件资料、项目报名资料(即发送至我局经办人邮箱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资质文件、相关业绩证明资料、自拟的项目收费标准声明函、人员投入及其资质情况、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等。
(二)上述资料提供一式5份(一正四副),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使用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粘贴白色封条,封口处加盖公章。